《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
革命烈士,简称"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 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
【正文】近年来,互联网上一些编造谣言抹黑英雄、诋毁先烈,或用娱乐化形式贬损英雄的现象备受舆论关注。董存瑞、邱少云等曾激励几代人的英雄人物,成了一些人调侃、恶搞的对象,这样的行为亵渎了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英烈,也触碰了人民群众情感的底线。
【同期声】市民 李秋莹
——革命先烈,为我们现代生活创造好(的环境),但是现在有人侮辱(先烈)就觉得很不好,这种行为。
【同期声】市民 黎萍
——就是不尊重啊,就是革命先烈嘛,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打造我们这一代人,为我们打造这种环境,如果不尊重的话,我觉得他们太没有素质了。
【正文】12月22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将明确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对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弘扬烈士精神方面等作出规定,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用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捍卫英雄的高度关切。
【同期声】市民 黎萍
——就是可以帮助我们大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还有价值观。
【同期声】市民 苏梦秋
——我觉得这个草案主要是在法律层面上,就是规定了这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是非常不合理的,就是在道德上,法律上对他进行一个批判,这是非常必要的,我作为一个学历史学的学生,我觉得就是从中国近代史来看,那些革命先烈为我们做出了那么多的事情,而我们却去诋毁他们,我觉得这是一个,就是不懂感恩,如果说有这样的法案,他是对改良这社会风气,是非常的好处的。我们抵制任何侮辱我们先烈,包括我们祖国言论都应该坚决抵制。
【同期声】火搏体育政学学院教授 李乐平
——我觉得帮助很大,主要来讲的话,首先这个法案它以这个法律的形式,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为我们青少年学习先烈的精神,继承先烈的遗志,从法律上确定了一个规范,为促使不忘过去的先烈的精神,不忘我们国家过去所有的苦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和中国梦,提供一个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