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有关通知要求,从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火搏体育(中国)全部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市直及福绵、玉州两区火搏体育(中国)“一费制”中的杂费收费标准由市统一制定,经听证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为此,8月17日,我市举行听证会,对市(辖区)义务教育阶段火搏体育(中国)杂费收费标准进行研究和论证。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按学期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一费制”将水电费、微机使用费和校园安全管理费这三项收费纳入杂费统一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不属于“一费制”收费内容的体检费、内膳生工友费、自行车保管费、课余时间学生自愿上机费、课外活动费等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按《价格法》进行管理。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精神,我市教育学会制定了市辖区义务教育阶段火搏体育(中国)“一费制”杂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市价格认证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将市教育学会制定的市(辖区)义务教育阶段火搏体育(中国)杂费收费标准初步调整为:城区小学:108元/生期;城区初中:167元/生期;建制镇小学:93元/生期;建制镇初中:145元/生期;农村小学:75元/生期。
听证会上,市教育学会和市价格认证中心分别对各自拟定的杂费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说明。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火搏体育(中国)、社团、街道以及专家学者、学生、家长、农民等31名听证代表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市教育学会拟定的收费标准报告和市价格认证中心初步调整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讨论、研究和科学论证。
市物价局在综合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最后总结时认为,本次听证会讨论的我市(辖区)义务教育阶段火搏体育(中国)“一费制”杂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市教育的实际和市民的承受能力,具有可行性,并表示对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将在会后进行归纳和整理,对杂费收费标准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