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张文锋:网络语言与大众媒体语言规范
来源:通识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6-03-31 08:29 点击量:
    3月28日晚,博雅大讲坛第四十九讲——《网络语言与大众媒体语言规范》在我校东校区博学1104教室开讲,此次讲座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张文锋博士主讲。
    张文锋以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在座的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网络语言”。他在播放PPT 的同时,列举一些实例给同学们分析了网络词语与规范用语的区别,并与同学们共同探讨了“网语是怎么产生的”、“怎么认识网语”以及“广播电视如何应用”等问题。
    张文锋讲到,自2014年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起,对于网络语言是否应该运用到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引起众人热议。他认为,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媒,担负着引领和示范的职责,必须带头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全社会的表率。
    张文锋指出了网络语言的九种生成类型。一是符号组形类,以符号代表人物情绪;二是数字会意类,如“13579”代表着“此事真奇怪”;三是谐音替代类,例如“个个”即“哥哥”的意思。此外,还有缩略简称类、转义易品类、双语混杂类、重字赘语类、旧词新义类、谐音转化类。
    网络语言的产生,是有其条件的。张文锋认为,网络语言的产生离不开工具条件、社会条件和场合、对象条件。大量网民在使用键盘书写时追求“调侃有功,戏谑无罪”的游戏性以及打字的快速,无形中造成了网络用语的飞速发展。
    对此,张文锋引用专家对新词新语规范的标准,提出了以下原则。在词语使用中,要符合必要的原则、丰富的原则,经济明白的原则、符合结构规律的原则,重视国际通用的原则、大汉语的原则,品位的原则、使用和动态变化的原则以及引导的原则。新词新语的语义要明确,表达要规范,接受范围要具有普遍性。
    最后,张文锋表示,即使有很多不规范的网络用语,但同学们应该避免“所有的新词新语都是随意生造的”这样一个误区。他讲道:“大众媒体用语应该遵循品味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的原则,但是尺度依然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也许,得体则为规范,有效则为目标。”